南京市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陵中学岱山分校南校区)2017年小学招生公告
南京市金陵华兴实验学校
(金陵中学岱山分校南校区)
2017年小学招生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7]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办法。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敬怀
副组长:王振利
成 员:刘小燕 朱琳 汤静
二、施教区:富力尚悦居、宋都南郡
三、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入学条件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且实际长期居住的。
③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无独立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四、日程安排
5月13日—14日(8:30—11:30,14:00—17:00),适龄儿童监护人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该学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到岱善新城梅山村路1号,金陵中学岱山分校西校区的东2号门招生办公室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联系电话:52816090 52816071
金陵华兴实验学校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