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激励青年教师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过“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参评教师须在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具备本专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参评教师须担任班主任3年及以上时间,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时间。
3.参评教师须获得过区级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或其他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2019年(含)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4. 参选人员推荐和评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为个人申报、学校评比推荐、雨花台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其中,区级评审包括:笔试(含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与应用等)、材料评审(含教育教学绩效、教科研成果等)、终评等程序。
五、时间安排
1.2022年9月9日前各校根据第十届市优青评选要求(附件1),进行校内选拔,并将教师申报表(附件2)和学校汇总表(将附件3转为Excel形式)的电子版发送到26142650@qq.com;纸质报名表及汇总表交至区教师发展中心815李慧老师处);
2.2022年10月中旬进行申报材料上传;
3.2022年10月下旬组织材料评审工作;
4.2022年10月下旬组织笔试工作;
5.2022年11月终评。
附件:1.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参选人员推荐和评选要求
2. 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选拔申报 表申报表
3.推荐情况汇总表
雨花台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雨花台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参选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人员推荐和评选要求
一、教学与教科研工作要求
(一)教学工作
1.业务水平高。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 (课程纲要),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水平高;能根据课程改革及校本课程需要较好地开设选修课,积极参加学校的课程建设和实施。
2.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自2019年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须符合有关规定;学校中层及校级副职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周课时数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1/2及以上,校级正职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1/3及以上。
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良好,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好,在教师中具有榜样作用。在学生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成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区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1次及以上,并获得好评;或在省、市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等各类教学竞赛中被评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教科研工作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一项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主持过一项区级教科研项目并已经结题。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撰写教科研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独立发表(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的学科专业性论文;或1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本学科专业论文。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参与编著本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该著作总字数的1/6);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编写,本人编写不少于总字数的1/6。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且以在专著、教材或读本上署名为准。
二、申报、推荐与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学校申请参加评选,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推荐和评选要求,组织评选后提出推荐人员建议名单,于2022年9月9日前完成向区教师发展中心推荐人员名单和有关材料的工作。
2.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
教师发展中心组建专门的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和评选要求,对参评人员进行全面考评,确定本区(校)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
3.笔试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对推荐人员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理论与应用水平测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应用、专业基础知识、学科课程实施等。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材料评审
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参评教师按照要求完成各项评审材料的网上申报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5.课堂教学水平考核
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笔试和材料评审的合计成绩,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6.终评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终评。2022年11月公示评选结果。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详见附件4);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3.2019年1月1日以来教科研成果材料[只需提供获奖
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的封面和扉页、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成果等]。
4.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表彰、业务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的获奖证书,开设区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的证书(证明)等。
以上材料需上传至本次评审专用平台。其中,申报表除上传电子稿外,还需交两份纸质稿到教师发展中心李慧老师。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均须学校审核原件确认;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论文、论著应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或正式发表(出版)。
附件2
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选拔
申 报 表
(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学 科
区 (直属学校)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以下内容由候选人填写,学校审核
一、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参加工作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最高学历 | 最高学历取得时间 | ||||||||||||||||||||||||||||
所学专业 | 最高学位 | 最高学位 取得时间 | ||||||||||||||||||||||||||||
教龄 (学校教学年限) | 现任党政 职 务 | |||||||||||||||||||||||||||||
任教学科 | 任教年级 | 周教学课时 | ||||||||||||||||||||||||||||
职称 | 职称评聘时间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是否兼报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乡村) □是 □否 | ||||||||||||||||||||||||||||||
二、教育教学主要工作情况 1.2019年以来承担教学工作情况 | ||||||||||||||||||||||||||||||
起止 时间 | 任 教 学 校 | 任教学科、 年 级 | 周课时 | 兼 任 工 作 | 工作绩效 | |||||||||||||||||||||||||
2.2019年以来承担学生教育管理或学校各部门管理工作情况(即反映所带班级、年级组、教研组、团队、课外活动小组等工作情况) | ||||||||||||||||||||||||||||||
起止时间 | 任职班级或 担任职务 | 工作内容 | 工作绩效 | |||||||||||||||||||||||||||
3.2019年以来开设研究课(讲座)情况(区级及以上) (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情况) | ||||||||||||||||||||||||||||||
时间 | 地点 | 课题或内容提要 (或竞赛名称) | 授课对象及人数(或获奖情况) | 组织单位 | ||||||||||||||||||||||||||
4.从教以来受表彰情况(区级及以上) | ||||||||||||||||||||||||||||||
表彰奖励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
5.2019年以来参加培训、进修、考察等继续教育情况 | ||||||||||||||||||||||||||||||
起止时间 | 学习内容 | 组织单位 | 学习地点 | 备注 | ||||||||||||||||||||||||||
6.2019年以来教科研主要业绩成果 | ||||||||||||||||||||||||||||||
时间 | 论文、论著(课题)标题 | 刊物、出版单位 名称(或获奖 情况) | 主办(或课题立项)单位 | 本人承担 情况 | ||||||||||||||||||||||||||
注:本人承担情况必须注明章节、字数,若是课题须注明是主持、参与或独立承担。
主要工作情况的第2-6项均需要向学校提交原件,经审核后在此表上加盖学校公章。
三、2019年以来工作总结(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以下内容由单位填写
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对候选人的申报条件、填表内容审核情况(主要审核参评条件是否符合、填表内容是否属实):
学校民意测评情况:
对候选人师德修养、业务水平、教育教学业绩的简要评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填写本表所用字体——“封面用三号宋体,加黑”,其余均用“小四号仿宋”。
附件3
第十一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推荐情况汇总表
学校(幼儿园) (盖章)
单位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年段 | 学科 | 手机号码 | 是否兼报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乡村) | 备注 |
说明:单位填写学校全称。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年段”栏中填写清楚;特殊教育在“备注”栏里加注“特教”。